微生物实验室与P2实验室设计标准

一、微生物实验室设计
1、结构布局与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一般由准备室、微生物培养室、器械消毒及清洗室、纯水室、检测室、菌种室、储藏室等组成。微生物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的区域,与其它实验室分开。
    缓冲间及操作间内应设置紫外线杀菌灯装置,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洁净室与室外大气的静压不大于10Pa。室内的照明应灯应嵌装在天花板内,室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光照度不低于300Lx。缓冲间和操作间所设置的紫外线杀菌灯应定期检查辐射强度,要求在操作面上达40uw/m2,不符合要求的紫外线杀菌灯应及时更换。人流需要通过准备间分别进入一更、二更、缓冲进入操作间。物流则由传递窗实现,传递窗为全不锈钢材质,机械连锁控制,内带灭菌装置。
2、温度、湿度
 微生物实验室应具有空气除菌过滤的单向流空气装置,室内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3、设计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度应为万级。排风口装有高效过滤器,送风口装有高效过滤静压箱,室内送排风采用上送下排方式,室内排风口应设在室内被污染风险最高的区域,单侧布置,不得有障碍。
二、P2实验室设计
1、P2 实验室主要用于初级卫生服务、诊断和研究,其实验对象的危害等级为Ⅱ级(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具体定义为“能引起人类 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源体。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 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据此,待颁布的国标《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对 BLS-2实验室规定了以下技术指标(静态):
(1)洁净度:无要求
(2)最小换气次数:可开窗通风(如使用开窗通风,应有防虫纱网)
(3)与室外方向相邻相通房间的压差:无要求
(4)温度℃:18~27
(5)相对湿度%:30~70
(6)噪声dB(A):≤60
(7)最低照度Lx:300
    上述指标是建立BLS-2实验室的最低要求,建设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相应指标,如洁净度、压差等。 
2、P2实验室所有缓冲间采用电子互锁门。当缓冲间任一道门打开时,与之互锁的另一道门无法打开(采用断电开式电子锁),以防止两道门同时打开实验室失压。在所有门上均安装进口闭门器能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实验室内应配备生物安全柜,还应设置洗眼装置,必要时应有应急喷淋装置。
3、P2生物实验室新排风设置电动密闭阀(连锁送排控制)风机以防止关机时空气回流,并能封闭消毒。实验操作所需的物品、器械等须通过半污染区与准备间相连的不锈钢传递窗(带紫外线杀菌灯)进入;实验室废弃物在实验操作室就地高压消毒后,经消毒灭菌室二次高压灭菌后通过与污物缓冲室相连的不锈钢传递窗(带紫外线杀菌灯)传出后再处理。
4、 为满足P2 实验室温湿度要求,宜配备机械空调通风系统,有特殊要求的可增设设计要求,如增设净化要求并按净化要求进行送回(排)风系统设计等方面,应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可以采用带循环风的空调系统。如果涉及化学溶媒,感染性材料操作和动物实验,则应采用全排风系统。
(2)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连接
I级 排风比例100%,密闭连接。
II级 A型 排风比例30%,可排到房间或设置局部排风罩。
B1型 排风比例70%,密闭连接。
B2型 排风比例100%,密闭连接。
(3)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的位置应有利于气流由“清洁”空间向“污染”空间流动,最大限度减少室内回流与漏流(生物安全柜一般应置于室内气流最下游,即最远离送风口处)。生物安全柜的排风不能代替室内排风。
(4)P2生物安全实验室可以采用带循环风的空调系统。如果涉及有毒、有害、挥发性溶媒和化学致癌剂操作,则应采用全新风系统。二级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也宜采用全排风系统。生物实验室污染区宜临近空调机房,使送、排风管道做到最短。
(5)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内安装实验用气管接头、阀门;以避免仪器用气的钢瓶直接放入实验室操作区内。
    P2实验室是用于初步的生物安全实验,国标明确了相应要求。P2实验室建设应根据国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建设目标,建立的实验室应该是安全的、经济的实验室。
实验室设计 恒温恒湿房 恒温室 恒温恒湿室 恒温房 恒温恒湿实验室 动物房